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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在西方已有近60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其是解决上市公司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国内,较规范的发展始于2005年底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办法》于2006年开始实施,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仍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这种激励机制在我国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与西方国家的环境和条件差异很大,国外先进有效的激励机制搬到国内是否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呢?因此,基于这样的背景下,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本文来探讨创业板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自2009年10月23日A股市场的创业板开板以来,截至2010年10月共有120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前的股票期权激励在创业板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与主板和中小板有差异。同时,由于A股市场的创业板现在尚属新生事物,学术界的研究尚未形成规模,而对于创业板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问题,更是鲜有涉及。本文先介绍创业板市场的特点以及创业板较主板市场实行股票期权的优势以及实行股票期权的缺陷,然后通过创业板股票期权激励的实证检验,得出创业板的股票期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最后针对股票期权激励效应不明显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本文的研究意义就在于深刻认识创业板股票期权激励的本质,完善创业板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更好的发挥股票期权激励的正面效应,规避其负面效应,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