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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创造于中国的革命年代,但并没有停滞不前。在实践中依次经历了“思想的萌发”、“概念的提出”、“理论的确立”、“理论的发展”四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原则层面、实践层面、目的层面的科学内涵,以及本质要求、依靠要求、路径要求、灵魂要求的根本要求。显然,党的群众路线创造、发展、持续于党,在今后仍将长期予以坚持和发展,并将贯彻到治国理政之中。社会治理的产生,有其必然问世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存在。社会治理主张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矛盾柔解化、政府职能革新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社会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和客观需要,它同社会管理存在行为主体、行为路径、行为领域的不同,它是社会管理的必然发展。在当代中国,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有着共同的前提、目标、任务,群众路线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方法,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有重要的意义。永恒变化之中的“不变”就是变化。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是在国内外环境、党与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客体都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变化包括国际环境的变化、国内环境的变化、思想文化环境的变化;党的地位的变化、党的队伍的变化、党的工作的变化;群众范畴的变化、群众利益的变化、群众观念的变化等。了解这些变化是我们探索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的正确思路的重要前提。这些变化以及变化所带来的问题,都对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提出了客观的需求和要求。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恪守以人为本、依靠法治方式、加强党群沟通、遵循治理主客体平等;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需要实现以下目标:无限政府变为有限政府,提高社会治理效果;社会管理变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无序参与变为有序参与,凝聚社会治理力量;社会矛盾变为社会和谐,达到社会治理目的。延伸有限政府提高治理效果、管理转为治理创新治理方式、引导群众参与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需要提出以下对策:加强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两种主要组织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党群互动机制的构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