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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是一种旨在改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原有的合同关系,双方重新进行利益分配的经济活动。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或遭受外界因素影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周转困难、陷入财务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债务重组现象日益频繁。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真实客观反映企业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研究制定债务重组准则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的《债务重组》准则于1998年6月首次颁布,对于规范我国债务重组交易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财政部于2001年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这是我国政府根据市场环境特点以及债务重组实务中暴露的问题作出的突破性举措,2001年准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上市公司利用准则进行利润操纵及盈余管理。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l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新出台的债务重组准则较2001年准则又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与1998年制定的准则基本相同,新准则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产生的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学术期刊中,理论界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研究还比较少,对新债务重组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影响的探讨还比较匮乏。本文主要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情况进行研究。
本研究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使用规范性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历史变迁,以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历次准则修订主要变化内容进行了对比。然后,使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2007年及2008年上半年发生债务重组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进行分析。主要研究“上市公司实现债务重组损益情况、发生债务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债务重组方式选用情况、关联方之间债务重组发生情况、重组业务发生时间分布、重大债务重组信息披露”等问题,从中归纳出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一般特点,并揭示新债务重组准则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于债务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应在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的经营活动作铺垫。本文抽取了2007年度发生较大财务重组收益的3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比其债务重组前后的相关财务指标,以说明债务重组对改变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方面的效果。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文使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借助于三个模型对2000年、2004年、2007年进行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进行回归分析,重点对“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处理的改变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相关性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本文发现,债务重组中关联交易现象依然较为严重,而且金额较大。债务重组方式上较为集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豁免、第三方代偿”等简单直接的方式上。在时间选择上,有突击重组的倾向。由于债务重组准则在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债务的会计处理等问题上缺少明确的规范,导致相关各方理解上有所不同,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在债务重组实施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资产重组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债务重组虽可帮助上市公司暂时卸下沉重的债务负担,但本身并不能全面提升公司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效应。实证研究发现,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较2001,年准则而言,总体上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质量。
为了推动新债务重组准则的顺利实施,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切实保障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在从完善准则、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