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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城镇化时期,城市土地利用由农地非农化增量利用逐渐转向内涵挖潜的存量利用方式,城中村改造土地再开发成为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生计乃民生之本,城中村原住居民家庭的可持续生计关系到原住居民家庭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本研究实地调研武汉市西苑和青年城两个典型城中村改造小区317户原住居民家庭及其周边非改造城中村109户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料。运用可持续生计理论和流动性方法分析城中村改造土地再开发原住居民家庭生计资本流动及其内在成因,得到主要结论如下:(1)城中村改造对原住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具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原住居民得以分享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土地增值红利。采取社会集资改造方式的西苑小区和采取政府开发商联合共建改造方式的青年城小区的原住居民家庭生计资本分别提升13.66%和4.83%。西苑小区和青年城小区原住居民家庭生计资本相对比非改造区居民家庭分别高7.30%和12.80%。此外,两个城中村改造小区原住居民家庭的资本变化呈现明显的一致性特征。其中,物质、金融、社会和心理等资本显著提升,而自然资本减少至无。(2)采取社会集资改造模式的西苑小区原住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相对流动性和绝对流动性均大于采取政府和开发商联合共建模式的青年城小区。面积补偿基线的设置对高等分组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流动具有显著的分异作用,改造后原高等分组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水平有所下降。从福利视角出发,两种改造模式均改善了中间阶层(中等偏下、中等及中等偏上生计资本组)居民家庭的社会福利状况,仅政府和开发商联合共建模式下的青年城小区兼顾到了低等生计资本组居民家庭的福利。两个改造小区各生计资本组别的流动状态不一。其中,低生计资本组相对缺乏流动性,以保持原位序为主,其他组别均富有相对流动性但不同分组的流动方向存在差异。(3)城中村原住居民家庭改造前后的生计资本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但各类型资本的影响程度及影响方向存在差异。不同改造模式和不同生计资本阶层的原住居民家庭生计资本的流动的内在成因不同。西苑小区原住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向上流动主要是依赖人力和金融资本积累;青年城小区则主要是人力、社会、金融和物质等资本积累。改造前居民家庭的心理资本越低,改造后其生计资本越容易向上流动。此外,西苑小区居民家庭生计资本的流动受改造前的自然资本影响相对较大,改造前的自然资本越低,居民家庭生计资本越容易向上流动;而青年城小区受自然资本的影响较小。根据研究结论,建议相关学者及政策制定者转变政府传统观念,完善相关补偿安置机制。建立、健全城中村原住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并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加大对居民家庭的生计资本的投入,提高其生计资本积累能力;同时解决原住居民对于城中村改造的心理建设问题,避免落入生计资本向下流动陷阱。尝试设置补偿面积基线促使高等生计资本阶层居民家庭打破阶层固化,打造自由流动的资本要素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