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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具有突出的财产管理、资金融通、资金聚集和社会公益等功能,对有效推动市场经济的成熟与深化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针对其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具体到税收制度上就是应该建立起完备的信托税收制度。信托涉及多方人,内涵丰富,环节多且财产所有权的形式复杂,其税收制度也相对复杂,同时也由于其具有这些特性往往容易导致出现信托重复征税和信托避税等相关问题。为此,论文从根源上探讨信托税制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为从根源上探讨信托税制中重复征税和信托避税问题,该文引入了实质课税原则这一税制重要指导原则,论文始终以实质课税原则为主线。论文通过分析实质课税原则在信托税制指导原则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缺失的两个主要后果——重复征税和避税,探讨和分析实质课税原则在信托税制中如何应用,其中重点研究实质课税原则在避免信托重复征税问题和信托避税问题上的具体应用,同时提出对我国信托税制相关问题有借鉴意义的对策。
论文以实质课税原则贯穿全文,并做到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原理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与探讨实质课税原则在信托税制完善中应用。具体如下:
首先,在第一章绪论部分,给出了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采用的逻辑框架和逻辑顺序以及研究过程中采用的方法。
第二章理论分析,总结了信托基本原理与实质课税原则等相关理论,并分析了实质课税原则在信托税制指导原则中的中心地位,在此基础上对信托税制中实质课税原则缺失及其后果进行一般性分析,具体包括信托税制中实质课税原则缺失及其一般原因分析,信托税制中实质课税原则缺失的主要后果——重复征税和信托避税,以及两个主要后果——信托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与避税问题比较。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了实质课税原则在避免信托重复征税问题和反信托避税问题中的应用,是论文的重点部分。第三章探讨实质课税原则在避免信托重复征税问题中应用,具体包括信托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及其表现形式,信托重复征税发生之实质课税原则缺失因素具体分析,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避免重复征税措施比较,我国信托重复征税问题及其对策等。第四章对应地探讨了实质课税原则在反信托避税问题中的应用,具体包括信托税制中避税问题及其表现形式,信托避税产生之实质课税原则缺失因素具体分析,实质课税原则在国外反避税中的应用,国外反信托避税措施对我国的启示等。
最后第五章对论文研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