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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可以说是伴随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使是在物质财富极其丰富的现在,贫困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减少贫困人口和消除贫困状态,一直是各国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的一项问题。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层次的不断加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在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后,我国开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扶贫开发工作。到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要求针对贫困地区和人口的不同环境、具体状况,积极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的方式,瞄准扶贫对象实施精确的识别、帮扶和管理。而随着精准干预扶贫工作全过程这一理论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深入探索自身职能优化与创新,以适应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中,县级政府作为一个完整的行政单位和经济单元,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作用,既要有效落实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大政方针政策,又要结合所辖县域内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所以,县级政府职能优化在推进我国精准扶贫有效开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选取了作为“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阜平县为研究对象,分析了 2013年来县政府在扶贫开发中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相应提出政府职能优化的对策。在论文的第一部分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面所面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并就其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笔者又对贫困的含义及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政府职能理论等进行了系统说明。第三部分结合当前扶贫开发中的所面临新任务、新目标,有针对性的探讨研究县级政府此项工作的职能履行情况。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对阜平县政府在打造“燕太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县”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能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成因进行了系统分析。第六部分笔者研究县级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前提下,从六个方面,就如何优化政府职能,准确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使精准扶贫落到实处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