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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更多的信息资源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和使用,信息资源的下载和复制变得异常容易,导致版权人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和侵害,人们开始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来维护自己的专有权利。数字权利管理(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作为一种解决方案,被逐渐应用到了信息资源(特别是电子书)的版权保护中,成为一种可行的版权保护手段和基于版权的电子商务模式。但是,DRM的应用本身又引起一系列法律问题,包括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法律合理性依据、法律保护途径、立法措施以及如何实现数字权利管理与公共利益的协调等方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orld IntellectualProperty Organization)1996年在其《版权条约》(WCT,WIPO Copyright Treaty)和《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条约》(WPPT,WIPO Perfonnanccs and Phonograms Treaty)中把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作为一种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作出了规定,世界各国也因此加紧制定或修改了本国的版权法,把“技术措施”纳入到了版权法的保护范畴,以符合WIPO的规定。本着保护版权同时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数字图书馆引入了DRM,被称为“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并成为数字图书馆实施著作权协调的主要方式和技术手段。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应用,对版权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引发了更多的法律问题,如合理使用问题、读者权利问题、公共利益问题,等等。因此,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法律问题也就成为了数字图书馆实践者和学者共同关注的课题。
第一部分分析了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的技术属性和法律属性的关系。从技术角度分析,数字权利管理是对版权进行数字化保护、管理和交易的系统,由不同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资源传递以及版权交易规则所组成,包含两个重要的结构要素:功能结构与信息结构。从法律角度分析,数字权利管理技术就是保护版权的一种技术措施,发挥的是版权保护的私力救济机制。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保护版权,数字权利管理技术本身又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二者的完美结合,达到版权的数字化管理目的。
第二部分分析了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认为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是一种对信息资源实施权利管理的技术措施,利用数字权利管理技术来控制信息资源的使用,保护信息资源生产者、开发者的权益,其合理性在于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可权利性、信息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性以及对信息资源采用技术手段实现权利保护的必然性。对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合法性进行分析,从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版权法基础出发,认为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保护的是版权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只要这种技术措施有效、目的合法并由版权人主动采取,它应该是合法的。
第三部分分析了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立法趋势。分析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技术措施的规定、美国对技术措施的规定以及欧盟对技术措施的规定,比较了我国权利管理技术的立法与它们之间在立法的范围、所针对的权利以及因社会公益而对技术措施的“合理使用”例外等方面的明显区别,认为我国应该遵循WCT与WPPT两个条约的立法原则,借鉴美国和欧盟的立法经验,完备我国技术措施保护的立法。
第四部分从读者权利角度分析了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信息获取权(Right of Access to Information)是数字图书馆环境下读者权利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数字权利管理技术通过用户访问控制和信息资源使用控制来保护版权,造成了对读者信息获取权的限制和阻止,也影响了数字图书馆的服务效率。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的同时,应该坚持开放理念和“合理使用”原则,保护读者权利。
第五部分从公共利益角度分析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公共利益”优先是现实社会中的行为准则,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规范原则之一。版权法中的公共利益包括社会公众对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信息资源中的公共领域。数字权利管理技术关注的是著作权人的利益,极少顾及公众利益,它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尖锐的冲突,因此应该重视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与公共利益的协调。数字权利管理技术要在合理的权利空间中使用,要与“合理使用”协调,并且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同时,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不能滥用。
第六部分分析了基于“利益协调”的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的技术实现机制。目前的数字权利管理技术没有体现法律的本质,没有形成标准,对它的法律规范也不明确,而且还有滥用的趋势。因此,应该在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技术与法律协调原则、开放性原则基础之上建立“利益协调”的数字权利管理技术机制。通过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建立数字权利管理的技术规范,在此基础上利用XrML技术进行权利的描述和管理。本章还以“某图书馆关于读者播放PDQRecords公司所发行的歌曲”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第七部分分析了数字图书馆权利管理技术的立法完善。数字权利管理技术在保护版权的同时,还需要对其本身的法律保护进行立法完善。对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立法完善的目标是正视社会公共利益、重视读者权利,完善技术措施的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立法途径和法律形式,并对立法效益进行评价。
文章的第八部分为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