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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两权分离”的农村土地权利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农村土地流转日趋僵化,很显然这一权利体制已经不能再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打破农村土地流转的僵局,推动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充分实现农村土地的经济价值,我国于2014年正式提出进行“三权分置”改革,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置,塑造独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以达到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实现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经济功能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改革目标,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在全国多地开展了试点,取得良好的效果,农村土地流转日趋活跃,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开始逐步实现,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现行法律滞后、许多政策缺乏法律支撑、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现象日益增多、土地流转纠纷增多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提出全面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本文在阐释了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总结国内外关于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理论研究着手,阐释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概念,阐释了制度变迁理论、物权平等保护理论、城乡发展一体化理论,为后文的研究打下了理论基础。通过梳理我国“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我国相关立法与政策衔接存在问题;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的具体数据可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持续扩大、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改革初见成效;但也要正视流转实践中存在流转合同欠缺规范性、流转方式混乱、流转农村土地用途呈“非粮化”“非农化”趋势、流转纠纷多且解决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可以概括为立法、政府监管、纠纷解决机制、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从这四方面进行,具体可以从改变现有法律与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着手,同时完善政府的监管职能,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解决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以达到规范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扫清障碍,推动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的目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这些问题也折射了我国立法、执法、纠纷解决、配套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要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就必须从各方面着手完善,只有如此,才能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实现其规模化流转,实现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的财产价值,充分实现农民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