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直接导致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进而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委托代理冲突。为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员工保留率以及增加股东财富,企业常以授予部分股权方式与激励对象达成风险共担契约。股权激励逐渐成为公司薪酬激励方式中的常用手段。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人们发现许多实践并未实现激励的既定目标。股权激励的经济后果问题开始得到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随着股权激励相关法规的完善,我国各行业都在积极探索股权激励的应用道路,但实施带来的经济后果千差万别。对于造纸行业而言,股权激励的相关实践较少,实施带来的经济后果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本文选取了具有股权激励实施经验的大型造纸企业M作为研究对象。该公司前后共实施了两次不同类型的激励方案,对其实施股权激励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激励设计实施的初衷入手,梳理了现有研究和理论,结合M公司两次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案例,从股权激励经济后果的三个不同维度,财务绩效、市场绩效以及员工保留进行分析。具体而言,财务绩效考察了代理成本、投资决策以及各分项财务指标及综合财务指标;市场绩效则关注股票和销售两类市场的表现;员工保留侧重于分析员工离职率和结构变动情况。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最后针对股权激励经济后果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研究发现,虽然M公司的两次激励均有部分福利型动机,但都对公司整体财务绩效的提高均有促进作用,相比之下,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比第一次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更明显。就代理成本和投资决策而言,两次激励均有助于减少M公司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率,其中第一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对代理成本的降低更为显著,第二次对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率有更大的促进作用;就分项财务指标而言,相比于第二次激励,第一次激励方案对M公司的营运能力具有较积极的正向作用,对偿债能力无明显影响;就成长性而言,两次激励计划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成长能力,第一次的正向作用更大。在股票市场绩效方面,两次激励方案均获得了正值的累计异常收益率,增加了公司的股票市场价值;相比之下,第一次的短期股价波动表现更为积极。在销售市场绩效方面,两次激励方案实施之后,市场占有率均能得到较明显的提高。最后,两次股权激励方案都能对员工的保留具有正向的影响,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在员工保留方面优于第一次股票期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