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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庄子是道家的代表人物。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开创者,而庄子则进一步深化了老子的道家思想,然而庄子和老子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虽然庄子也讲“道”,但是老子的道侧重于对规律的认识,关注社会政治。庄子则不然,庄子哲学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生命哲学。那么,庄子对生命究竟持怎样的理念呢?在庄子的生命观中既有对肉身生命的保全,也有对精神生命的自由的追求;由肉身生命的保全到精神生命的自由,这正是庄子思想的超越性所在。庄子认为现实生活对生命的伤害不仅包括对肉身生命的伤害,更严重的是人们的精神所受到的伤害;现实生活使人们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而精神的焦虑反过来也在危害身体。庄子从肉体生命的保全到精神自由的追求都是在关注着生命本身,当精神达到一种自由状态之后,对形体则形成了一种消解的作用,从而不再去分别形体的不同状态,达到一种不分别的安宁的状态,正如在《庄子·齐物论》中写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①人在社会面前显得那么弱小,所谓苦恼与快乐只是一种命运的给予。这就是现实社会。而庄子的精神超越,是在达到精神的自由之后就不再去分别这些苦恼快乐,因为那都是被给予的。我们所能做的不仅是“安时而处顺”,更要做到“哀乐不能入”,这便达到了一种真正的精神超越的境界。形体是被给予的,而精神则是可以自由的。庄子的生命观始终关注个体生命在社会中的命运和处境,在他看来,生命的存在的确需要一种精神上的超越,同时还要跳出个体生命这一层面去看生命与外在世界的关系。然而这种超越在庄子那里是如何得到实现和完成的呢?这便是本篇论文所要讨论的重点。对庄子而言,形体生命的保全到心灵精神的超越无疑存在着一个过程,本文侧重探讨这一超越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