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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合作,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开展的合作,是一种金融创新和服务提供方式。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混业经营的趋势,国内金融业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和合作意识逐步增强,银行和保险公司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潮流,走向合作,这是成熟的金融市场的客观要求,是双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伴随着金融零售业需求市场的变化所做出的必然选择。
银保合作在我国兴起时间并不长,但发展却非常迅速,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我国金融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开展的合作也是一个新的领域和现象,这对我国整个金融业的影响应该是相当大的,而且也将是越来越大。从已有的合作态势来看,银行保险双方都已经认识到合作给自身业务发展、经营成本的降低和客户利益最大化带来的多方面的利益,但从总体上来看,双方仍处于低层次合作阶段,这种合作模式给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发展造成了限制和障碍,尤其是导致了当前的银保合作面临发展困境。对此,本文认为:银保合作稳步发展的关键是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银行保险业务的融合,组织结构的选择是影响银保合作模式的核心因素。银保双方必须立足长远,顺应潮流,调整策略,通过金融创新和组织创新推动深层合作,从初级的产品销售合作走向深层资本合作,最终推动银保合作模式向更高级演进,把我国的银行保险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文章先从我国银保合作现状及面临的种种问题入手,分析其存在的内在动因,说明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通过环境分析,我们看到银保合作虽然蕴含巨大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不及时调整策略,银保双方将很难合作长久,共享利益。文章深入分析了银保合作的几种模式,引用香港银保合作模式实例,指出我国现有合作模式的缺陷所在,提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资本纽带,最终实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当前我们处于低层次合作阶段,要现合作模式的升级,包括国家、监管部门及银保双方都应采取多种措施和对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多方面逐步推进合作,实现从产品、技术的融合到文化和业务的最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