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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最高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地方行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尤其是乡里制度和乡官制度,因为它可增进地方行政系统的整齐严格,能够依据规章制度施行禁令,选举官员,征收赋税、征兵丁、课役、劝募等。最高统治者为了加强基层政治建设,各自采用不同方式,如周之政主于教,齐之政主于兵,秦之政主于刑,汉之政主于捕盗,魏晋主于户籍,隋主于检察,唐主于组织,宋始正其名初主于卫,元主于乡教,明则主于役民,清则主于制民,这些都是历朝历代用以管理地方基层政权的基本方针。任何统治者为了巩固中央集权,都要相应地调整乡里基层组织,加强乡里建设,完善乡官里吏制度,而秦汉时期正是这种影响了中国二千余年的基层乡里组织初建时期,它的影响是最为重大的。在秦汉的基层乡里政权建设中,秦汉两朝的基层行政机制大体上设置的官吏构成,地方势力与基层乡里政权的建设的问题,在建设时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下面主要介绍秦汉时期乡官制度的相关内容。本文首先探讨秦汉时期的乡里制度,明确乡、亭、里等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的范围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其次介绍秦汉时期乡官制度、乡官的设置和分类,以及其在乡里社会发挥的经济职能、政治职能、教化职能、治安职能;最后介绍乡官的考核、管理和升迁,以及秦汉乡官里吏与中央集权的关系,进而阐述秦汉乡官的现实意义。总而言之,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制政权体制开创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特别是中国古代这样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对于基层乡里政权的建设关注程度亦较高。秦汉围绕乡村基层政权建设进行了县乡亭里行政体制机构建设,并选拔官吏。在这种情况下,秦汉时期基层乡村政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秦汉的基层乡里政权建设影响深远,乡官里吏是各项户籍制度的主要执行者和维护者。民众违反户籍管理规定,乡官里吏依据秦汉帝国法律,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非常严格。秦汉时期乡里户籍制度管理已经制度化,它的成功施行对秦汉帝国有多重重要意义。政治、经济的大一统必然要求思想文化的大一统。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从权利分散进入权利集中的开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王朝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社会一个新时期的开始。秦汉时期基层乡里政权建设问题主要是乡里官吏的设立问题,这关系到国家统治力的延伸和乡村建设。传统中国的中央专制集权制度的最大特征是皇权支配整个社会。因此,我国自秦汉时起,从皇帝、郡守、县令到乡三老、亭长、里正,就形成了一整套的统治体系。秦汉乡官从中央到乡里的行政体制对乡里社会的深远意义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秦汉时期乡官的选任和管理,以及其具体职能都继承并开创了一系列关于基层乡里政权建设的路子,在巩固国家政权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性的作用,诸如“郡县”制对中国后代历史的影响是可以看见的。在郡县制度下,如何做好基层乡里社会的官吏建设,如何为了控制而对待地方势力等问题对我们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同时由于制度中某些不可以避免的弊端以及对弊端没有准确的把握,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但总的来说秦汉在基层乡里政权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绩,对某些具体问题我们应当继续进行研究。同时,关于对秦汉乡官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也对于帮助我们选拔与管理当代优秀大学生村官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