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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于纳税人购买后,上牌前的这一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从税种特性看,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因为是对购置车辆的课税,从税种的确定、功能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来看,车辆购置税又属于一种财产税。
车辆购置税的前身是起初由交通部门负责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是一种用于公路建设的专项资金。当时开征这一费种的宗旨是:“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服务于民”。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我国经济建设的快车道促使车辆购置税(费)取得了巨大发展,征收额由1985年开征时的几千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782亿元,为我国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促进了我国公路桥梁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随着国家振兴汽车产业,鼓励节能减排政策的相继出台,车辆购置税已成为国家调节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税收杠杆。本文正是结合这一时代背景以及车辆购置税现阶段的工作实际,遵循“物质是运动的”这一哲学内涵,从车辆购置税征管体系如何合理高效运转和控管这一角度出发,阐述运用动态管理这一创新型理论,来丰富车辆购置税的征管体系,通过以点带面,形成对车辆购置税的科学有序的征收和管理。
本文首先通过叙述车辆购置税的历史沿革和征管模式的发展过程,全面介绍了车辆购置税的管理体系的形成及演变进程,剖析了几个阶段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动态管理是车辆购置税征管体系的一种发展趋势。其次,从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内涵出发,按照突出特性,寻求共性的指导思想,结合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新形势以及加快税收管理创新和转型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提出动态管理是完善车辆购置税税制的必然要求和车辆购置税管理转型的最佳选择。最后,借鉴多年的车辆购置税工作实际和创新的征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