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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阶段下市场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型金融主体成为关注焦点,倒逼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面对此种情况,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成为中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维系区域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对于中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产业在规模上、效应上都实现了质的突破,金融产业中的结构、资本构成、业务种类更是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实践中可以看到,现阶段中国金融监管存在多样性问题,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权力严重受限,造成金融主体风险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威胁。 基于此,围绕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开展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现状分析,挖掘其存在的深刻问题,并结合相关问题给予合理化对策,从而让中国金融产业在政府合理的监管下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 在研究过程中共分为六个部分,详细研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相关问题。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意义,针对国内外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方面的文献进行综述,将其中部分研究成果应用于本文创作之中。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地方金融监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主要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金融风险理论为基础,探究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的相关问题。 第三部分主要以中山市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分析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现状,即从组织体系、法律机制、手段策略三个角度出发,探讨中山市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现状。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政府地方性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中央与地方监管责任不明、政府与监管机构权利存在重叠或缺位现象以及地方政府监管手段及力量单一,这些问题都是中山市政府在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加强。 第五部分主要阐述完善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的合理化建议,基于对存在的相关问题给予合理化的意见,包括地方政府健全金融监管相关法规体系、明确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利与责任、政府主导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政府创新提高金融监管力量和手段,借助这些合理化的意见能够有效改善中山市政府金融监管中的不足,确保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方面能够更有作为。 第六部分则是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的相关领域研究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