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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私募股权的增加,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这一创新金融工具成为了创业企业募集资金的“新宠”。然而由于其发行条款的灵活性使得它在会计处理中涉及到国际性难题——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近年来,因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会计处理不当所导致财务报表“偏离”企业真实价值的案例愈来愈多,频频造成投资者对发行企业真实价值的误读,随之也暴露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处理此类金融工具时仍存在诸多问题。在此形势下,结合财务会计准则研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对于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2018年5月小米集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由于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国际会计准则下确认为金融负债,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随着小米集团本身估值的增高,实力增强反而导致其呈现巨额亏损的财务状况。2017年小米利润表呈现-439亿元,这其中541亿元是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后计入金融负债所导致的,剔除其影响后小米2017年净利润为54亿元。本文基于此案例,通过对IFRS与US GAAP中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条款进行梳理归纳后展开研究。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阐述了小米集团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优先股计入金融负债的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发现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计入金融负债后导致小米集团在营业收入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呈现“巨额亏损”,资产负债率畸高,企业价值亏损等问题。(2)依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该优先股进计入位于负债与权益中间的夹层权益,本文详细论述了其计入依据及重新编制了美国准则下小米集团简要的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3)对比上述两种不同的确认方式后发现计入夹层权益后的财务景象与小米真实的财务状况更为接近。而且基于理性人假设在赎回权不被行使的情况下小米集团并没有义务付出现金对价,因此小米集团所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也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4)本文末针对小米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从其他角度提出建议,一是可以将估值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次,投资者及企业可以借助于非公认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