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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海员劳务输出大国。截至2018年底,我国约有14万名海员通过海员外派机构被派往外国籍和港澳台地区籍船舶上工作。由于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不明确,导致发生外派海员基本权益受损时,海员外派机构和境外船东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常成为三方争议的焦点。因此,有必要从我国海员劳务外派运作模式入手,厘清海员外派机构、外派海员、境外船东三方法律关系,探究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第一章对海员劳务外派业的发展及其运作模式进行概括介绍,并在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关于海员外派机构的规定基础上,提出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所导致的责任主体难以确定、自由海员的用人单位难以识别、海员外派机构和境外船东不能有效控制用工法律风险的问题。第二章通过比较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分析出海员劳务外派合同性质。其后,结合海员劳务外派不同运作模式,进而厘清外派海员、海员外派机构、境外船东三方之间法律关系。第三章从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的识别入手,讨论了海员外派机构分别作为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时对海员权利救济的影响。并论证当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是用人单位时,外派海员被拖欠工资或遭受人身伤亡损害时能获得更充分的救济。第四章分析了国际公约和域外立法关于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的界定,得出我国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的界定不应停留于中介性角色的结论。第五章从明确我国海员外派机构法律地位是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应当承担的责任、自由海员的用人单位之识别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在此基础上,该文建议应当完善和发展公益性海员外派机构,并通过保险的方式建立一种保护机制以确保外派海员合法权益受损时能获得充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