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居民的居住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在我国房地产热的大背景下,国内关于居民住宅供给方的研究很丰富,但大部分研究中只把居民作为被动的接受者,而忽略了住宅的根本功用是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但是考虑到我国的现有条件,居民的需求不能无限制的扩大,而应该在我国现有条件的约束下使自己的需求最大化。基于此,本文的目的为:以居民的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适宜居住格局为导向,分别提出引导居民决策和政府政策的相关建议,以期居民的居住需求更加理性化,政府的政策导向更加合理化,并在二者共同努力下,使我国居民的居住情况得到较大改善。 居民对住宅的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机需求,其中与居民居住问题密切相关的是消费需求,因此,本文的研究角度限制为居民对住宅的消费需求,而不考虑居民的投机需求。由于在农村住宅中,自建住房比例较大,市场化不强,因此,本文的研究限制在城镇地区。在影响我国城镇居民居住格局的诸多因素中,政府比较容易调控的是居民的居住面积或是居住空间数,因此,文中所指的适宜居住格局主要指的是居住面积或是居住空间数方面。本文按照如下的研究思路展开:在我国城镇人口稳定的状态下,有多少城镇人口;每个人(家庭)需要多少的居住面积或是居住空间数才能使其在各种约束条件下居住需求得到最大满足;按照现有住宅存量和平均住宅增速计算,我国居民的最终居住需求是否可以满足;居民具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如何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 本文主要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比较的研究方法。每一方面又采取以下的研究方法:人口方面分为微观的人口数量方面和宏观的城市化方面。其中,在微观方面,从人口和家庭的稳定性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探讨居民适宜的生育决策,在宏观方面,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城市化的特有过程估计我国城市化的大致速度。适宜居住空间方面借用现有的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计量经济模型结果,分析适用于一般情况的规律,并用这个一般规律检验我国现实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在租房决策方面从我国过高的房屋自有率和过低的首次置业年龄,探索居民对租房偏好较低的因素,并借鉴外国经验,提出相关建议。买房决策部分以买房不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为原则,分析得出居民适宜买房时至少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本文以居民的居住需求为切入点,从人口数量以及城市化、适宜居住空间、租房决策、买房决策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这四个方面又分为两部分:人口数量以及城市化、适宜居住空间是第一个部分,是影响我国城镇居民适宜居住格局总量和结构的因素;租房决策、买房决策是第二个部分,是如何实现第一部分中探讨的适宜居住格局的方法。在第一部分末根据我国城市化稳态和家庭适宜居住空间得出满足我国城市化稳态时城镇居民需要的住宅面积之和,并与我国现有的城镇住宅面积与增速对比,最后提出使城镇住宅建设跟上我国城市化步伐的政策建议。第二部分的两个方面的每章末有相应的建议:对于租赁市场,按照私人租赁住宅市场和公有租赁住宅市场的分类,并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促进我国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对于居民的买房决策,出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个人的差异性考虑,没有试图给出统一的标准,而是主要探讨居民适宜买房的基本条件,并提出关于居民买房决策的建议。 基于全文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我国的人口数量、城市化进程,适宜居住空间,居民的租房决策和买房决策都会影响我国城镇居民的居住格局。具体来说,居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养育一到二个孩子比较适宜,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城镇人口在达到九到十亿的时候会趋于稳定;家庭的适宜居住空间数在等于家庭人口数时,居住空间使居民效用最大化,并且没有浪费;居民在刚进入社会收入不稳定时,最好租房居住,可根据自己的相对收入情况选择租住私人住房或是公共租赁住房;居民在满足包括基本职业条件、基本生活质量条件、基本科教条件等基本生活和发展条件后再考虑买房会比较适宜,对一般居民来说,在买房时采用“先小后大”,“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方式比较适宜。为了方便总结,本文进一步归纳我国城镇居民适宜住房格局为:一个家庭一到两个孩子,三到四间房,二十五六优先考虑租房,工作七八年后考虑买房,九到十亿的城市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