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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争论从未间断过。计划生育政策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我们要综合、全面、历史地看待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看待和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课题。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始于1953年,至今经历了提倡节制生育、提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政策形成、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元化调整、稳定的服务型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调整等几个阶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包括有效遏止了人口快速增长态势,显著提高了人力资源素质;缓解了人口过多对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压力;明显提高了我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人口红利期。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如出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独生子女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国家与民族的长远发展问题等。计划生育政策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需要进行积极调整。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需要坚持安全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民生优先原则、服务原则;并注意把握从强制性转向引导性、从计划性转向自然性、从单一视角转向全方位的方向。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落实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准许生育两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三个子女;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当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可能面临政策衔接与转换、出生堆积、独生子女家庭总负担上升、女性压力增大、政策不公正、低生育率陷阱等障碍。克服这些障碍,必须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和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加强信息监测,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大力发展经济等工作。 从长远看,人口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尊重人们生育的自觉自愿性,生育政策要逐渐从计划生育转向自然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