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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完善是市场经济健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中,股权对内转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然而有关股权对内转让的制度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制度的混乱状态,不利于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过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权对内转让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即使是新公司法关于股权对内转让的规定也只有五条。从而导致因股权对内转让所引起的纠纷较多,并且当事人之间争议很大,股权对内转让的纠纷和争议主要集中在对股权对内转让限制的理解、股权对内转让合同效力的确定两个方面。本文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同时参考各国和地区相关立法司法实践,从股权的性质入手,主要研究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对内转让所涉及的条件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问题,还对国内外关于异议股东的股权对内转让的态度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浅显的分析。然后通过分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转让的现实立法,指出在现实立法基础上形成的如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几种特殊的股权对内转让制度,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所面临的理论和实际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浅薄的建议。力求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制度作较为系统、全面的探讨,诸如从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的主体做出明确的限制规定,以确保股权对内转让的合法性和维护公司的稳定性;从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完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