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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化是影响人类21世纪的两件大事之一”(Joseph Eugene Stiglitz,2000),随着我国发展进入发展转型期,一方面城镇化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推动国家转型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城镇化本身也面临转型的迫切要求,要从追求速度转向提升质量。因此,需要结合城镇化的规律,根据国情特点,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城镇化的相关研究,认为城镇化的过程是一个综合的演变过程,新型城镇化是针对传统城镇化的问题提出的,是以“实现人的安居乐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以“特色”与“协调”为核心支点,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国家城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重要保障。“特色”就是要因地制宜,“协调”就是强调全面统筹与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新型城镇化”,要在坚持特色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在坚持市场主导的条件下,按照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通过明确政策导向,统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等各方面需要,协调上下层级政府和不同职能部门的诉求,保证城镇化的有序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国家制定了《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明确了“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并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作为基本原则。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作为目前省级层次与城镇化发展最密切的法定规划,是以城镇化为核心的区域空间规划,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级政府引导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核心任务就是针对转型期的特殊性,围绕新型城镇化“实现人的安居乐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全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战略;通过空间政策的集成,协调城镇化演进中的各种矛盾;因地制宜地指导全省不同次区域、载体的城镇化特色协调发展;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本文结合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的实践,提出根据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该在的编制内容和方法上有新的突破,强化城镇化的“协调”与“特色”,提高规划的协调性和针对性。在编制内容方面,应该加强战略引导,加强城镇化政策分区引导,加强城乡分类引导,加强空间管制分级引导。在编制方法方面,要加强规律性分析、综合性分析、差异性分析、提高分析的政策指向性。希望通过本文的系统研究,为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改进提供一个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