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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应该包括知识创新的自由和知识传播的自由,这两项自由都是人类不断获取知识的基础。保障学术自由是人的本质和尊严的要求,学术自由权是一项人人应该享有的人权。在学术自由权受到外界的侵害时,国家应该以法律保障学术自由权的享有与行使。
在现实中,学术自由权的行使难免会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协调其利益冲突,就要以法律规范学术自由权的行使。学术自由是思想自由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是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本身,学术活动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学术活动应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保持一定的尊重,而且在学术领域,人们应践行一定的学术道德,肩负一定社会责任。所以,规范学术自由权的行使是必要的,这是学术自由权合乎社会要求的关键所在。对学术自由权正当性的维护应该体现为三项原则:其一是学术自由权的行使必须以学术为界;其二是学术自由权是一项与社会关联的自由权;其三是学术自由权的保障应该尊重学术自治。
学术自由权的确立和发展都有其深刻的历史动因和社会基础。不论是学术自由的概念内涵,还是学术自由权的制度内容,都是随时空变换的。我国在学术自由权的制度构建中,需要从消除我国学术界的官本位思想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改善学术自由权的实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