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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程度关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资产,且现在的贷款中有相当大比例属于有抵押贷款。根据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年报可以发现,抵押贷款本身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若是将质押也核算在内,则会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抵押从源本上来说是对债权的一种担保;它有不同的种类,比如金融抵押、实物抵押和其他形式的抵押,不同的种类对债权的担保作用有差异。一般来说,抵押能够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降低违约概率;在债务发生违约时,抵押能够降低违约损失率,减少违约损失。 贷款分类是银行业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不完善的贷款分类,不利于确定有问题贷款的准备金,而且会扭曲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并可能高估银行的资本金和资本充足率”;因此我国也逐渐引入了现在国际通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结合风险与期限分级,但是对于贷款分类中是否考虑抵押的问题,国内外有不同的声音,现行国际上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在巴塞尔和我国的五级分类政策中都有类似规定“影响贷款分类的因素中有担保和抵押,并将其作为次级还款来源”。所以,对于抵押对贷款分类的影响的研究对于基础理论和实务都有重要意义。按照贷款分类的原则和本意出发,抵押作为一种对债权的保护行为,能够有利于贷款质量和安全回收,利于贷款的风险管理,那么从理论上来说,贷款分类应考虑抵押的影响。从具体影响上来看,首先,抵押对于贷款而言有风险缓释作用,能够对贷款起到担保覆盖,从而提高贷款的安全质量;其次,不同种类的抵押品对贷款分类的影响有所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种类的抵押品在变现能力、清收难易度以及抵押折扣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比如金融抵押品较易变现,清收费用低,所以对贷款的保护程度一般来说较高。除此之外,抵押的处理会影响同一借款人的多笔贷款的分类和贷款的再分类;如果抵押品价值发生变化,则贷款分类也要酌情进行调整。 贷款分类是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基础和铺垫,在银行监管机构的规定中,贷款减值准备要根据贷款分类的等级按比例计提,在会计准则中的减值测试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测量中,贷款分类也是一个有力的依据。但是目前对于抵押影响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的问题也缺乏系统整体性的研究。现在国际上主要的做法是在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时考虑抵押的影响,但具体做法略有差异,但也有一些国家认为考虑抵押时操作起来有困难,影响计提的精确性,所以不考虑抵押处理的影响。按照从源头到操作,从贷款分类到贷款减值准备的逻辑上来看,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应考虑抵押的处理;出于谨慎原则的考虑,结合了减值准备对资本金和利润的影响,加之考虑到抵押品估值目前尚为一个难题,巴塞尔协议提倡要用保守的方法估计抵押品的影响。抵押的处理不仅通过影响贷款分类影响贷款减值准备计提,而且抵押在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上影响也十分明显。无论是从银行监管者层面考虑还是从会计政策机构的层面考虑,抵押的处理均会影响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抵押影响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和违约损失率的确定,能够直接的影响到贷款减值准备。如果对抵押的处理不当,可能会出现贷款减值准备不当或者出现管理操作空间。所以银行业应当重视对抵押品的管理,并对其进行定期重估,以切实做好贷款的风险信用管理。 不足之处在于抵押品的估值问题尚是一个难题,所以在研究抵押的处理对贷款分类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的过程中缺少一个精确的定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