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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政府及公共部门将绩效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法运用到行政管理中。由于西方国家相关研究的起步时间较早,因此在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尽管我国一些地区的公共部门也开始进行绩效管理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我国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理论和实践都不够完善。同时,由于国内公安部门进行绩效管理的文献较少,研究还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因此,公安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采用科学的绩效管理就显得意义重大。本研究是自选课题,旨在分析洛阳市公安局现行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分析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洛阳市公安局绩效管理体系,为公安部门建立更为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参考借鉴。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了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绩效管理的研究现状,从洛阳市公安局的绩效管理现状出发,概述了目前所采取的绩效管理方案,分析了现行绩效管理体系中广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公安局内部完善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从实际出发,系统的设定了洛阳市公安局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目标,设定了其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并对洛阳市公安局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详细步骤进行了划分。综合运用了文献法、对比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参考其他地市公安局优秀的管理经验,针对洛阳市公安局的问题对现行绩效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使得完善后的绩效管理体系既能够符合公安机关的特色又能在实际中发挥作用。为了保障新建立的绩效管理体系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为公安部门的绩效管理提供了借鉴意义。本文希望通过研究分析,完善洛阳市公安局绩效管理体系,使得绩效管理能够更加科学化,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通过这一体系来激发各级民警的工作热情,保持昂扬的斗志,使公安队伍建设更加规范,从而实现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的根本目的。所完善的新体系是在原有体系的基础上,针对现行体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改善,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估和重大问题四类综合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去,形成的新体系更具有灵活性,能够适应公安工作突发性和繁杂性的特点,对考核得到的结果进行应用,完善整个绩效管理的流程,并对后期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提出了保障措施,这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但文章中,对洛阳市公安局的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构建的指标仍旧停留在较浅层次,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通过定量的方法进一步探索,使公安部门的绩效管理更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