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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保护交易安全,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干预不能超出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在许多方面与市场机制和WTO的要求仍有较大差异,其改革势在必行。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在于:首先,探讨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理论依据,为该项制度的改革确立合适的指导思想;其次,正确判断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其原因,为该项制度的改革理清思路;最后,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和规范作用。
本文分四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从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角度入手,探讨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理论依据,总结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主要特征;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中存在的市场主体准入的调整法规庞杂、准入程序复杂、准入门槛较高、退出机制不规范和市场主体成立的前置许可设定不合理等问题,阐明了改革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管理思想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价值取向上过分重视交易安全、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的总体思路;第四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了改革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对策建议:以经济发展推动制度创新、科学设定政府在市场准入上的权限、适当调整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价值取向、统一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建立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
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在立论上的创新。文章分别从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理论依据,进而明确了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是改革对策建议新。按照“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途径”的路径,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WTO规则,提出了具体的富有新意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