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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分布广,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在未来的十年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而道远,因此定量描述和分析我国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基础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为分项指数建立了基于熵权-TOPSIS法的综合评价模型。采用2007年和2012年的统计数据,分别从州、省区、全国民族地区三个层面研究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各项分指数与总指数得分排名,将不同地区的得分进行对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可以得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同时采用K-均值聚类分析的方法,将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分为四类,从分类的角度进一步把握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现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援助力度,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本论文采用2007和2012这两年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统计数据,将基本公共服务总指数和四项分指数五年来的进步程度进行对比,并与全国平均进步程度对比分析。为了解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程度,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来衡量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程度,并对2007年到2012年的非均等程度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为更进一步分析各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特征,本文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来对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率进行评价,为有关部门对民族地区的资本投入决策和具体实施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与全国存在一定的差距,尽管这种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减少,但依然存在;各少数民族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差异非常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非均等化程度有所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率持续偏低。最后,在此基础上为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