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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极其重要,它不仅解决了国际货物买卖中因买卖双方各处不同国家而难以掌握对方资信,而且也为其双方资金流通提供便利。承运人运输责任是海商运输法的核心。商人和银行迄今为止还广泛接受海运提单,原因就在于提单实施的确定性、稳定性和分配运输风险责任的相对公平。但是目前提单在实践中遇到了一系列看似难以逾越的困难,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的出现,曾使提单制度继续存在的合理性受到了怀疑。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在学界一直没有明确的定性,基于提单性质的多重性,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也具有多重属性。文章阐述了当今存在的四种观点学说,然后在最后研究分析受害人提起违约之诉相比侵权之诉会有更大的胜诉空间,因为举证责任轻加之我国的违约责任理论相对完善,笔者希望通过对比分析,以期达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目的。本文的目的不仅是简单介绍倒签提单的概念和特点,也不仅是为了解决怎样预防倒签提单在实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而是希望通过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以把握我国《海商法》,从而促成《海商法》关于提单制度的规范化、合理化,推动提单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