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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在不断地前进。公推直选是近年来基层党内选举制度的全新实践。2002年以来,南京、深圳、杭州等市级机关以及上海市少数部、委、办、局和区级机关党组织陆续进行了公推直选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也受到一些挑战。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要求,不断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直接选举范围并创新制度,使机关党建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这是机关党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2008年6月,昆明市开始在市级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要求新组建和任期届满的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党组织班子,这既是全国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公推直选模式在机关党组织这一基层组织类型中因地制宜的创新。本文从公共管理理论、理性选择、合法性构建的理论角度出发,以研究昆明市市级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为切入点,对公推直选的理论依据、发展历程、制度价值等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归纳和总结,对昆明市市级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实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指出了昆明市市级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强机关基层党员民主意识,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优化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的操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配套制度;推动党内法规创新,提高公推直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4个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深化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