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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以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哲学基础,是建国以来历代领导集团在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文明学说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本文从基本史实出发,通过对胡锦涛生态文明观提出的理论背景、我国生态环境现实状况分析,对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进行深入研究,详细阐述了胡锦涛生态文明观的科学内涵,并揭示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无疑对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论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进一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思路和参考依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第一部分,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观点的阐述,以及对我国生态环境污染的现状分析,揭示了胡锦涛生态文明观提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指明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强调用实践的观点把握人、自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为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利用现实的数据分析我国生态环境污染现状,揭示胡锦涛生态文明观提出的现实依据。 第二部分,通过对胡锦涛生态文明观的科学内涵的阐述,指出其在本质上与科学发展观存在理论上的契合,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时,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其基本原则上要求正确处理生态文明与三个文明之间的关系。从而揭示了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及评价机制的建立为保障,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第三部分,阐述了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意义与价值所在。总结出胡锦涛的生态文明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