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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严峻的扶贫挑战,尤其是这些国家的农村地区。创业,通常被认为对经济繁荣和持续减贫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目前较少有实证研究对中国农民创业与农村贫困之间的关系予以论证。尽管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与日俱增,农业部门也能为农民带来收入增长,然而,仍有大量的中国农村人口处于弱势地位,生活境况堪忧。因此,本文将通过揭示农民创业缓解农户及农村社区贫困的机理,试图探索农民创业对农村贫困缓解的影响。基于由Sen(1983)和Nussbaum(2000)提出的可行能力理论,本研究衡量了农民创业者在教育、经济和社会文化三方面的能力,并考察了农民创业者对其创业所在地的贫困人口和社区生活水平提高所发挥的作用。笔者于2015年7月至8月赴农村对农民创业者进行了调查,共获得363个样本,其中,309个样本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百色、柳州以及桂林市,另外54个来自浙江省温州市。本研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EM),运用软件AMOS 21.0,以及SPSS 20.0对获取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在研究模型中,农民创业成长作为农民创业者能力和农村贫困之间的中介变量,由此形成四个假设检验。研究结果表明,相较于教育和经济能力,社会文化能力更显著地影响农民创业成长,在减少农村贫困方面,农民创业质量的提升比创业数量的增加能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强调农民创业者三种能力之间的内在关联,本研究对家庭、朋友、社区成员等社会关系,以及改善的价值观念如何使农民脱贫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形成了有效的认识。结果同样表明,对向社区提供诸如教育、医疗,文娱中心等公共设施的农民创业企业的质量应该予以关注,而不是纯粹增加农民创业的数量。本研究的贡献在于弥补了农民创业活动与中国农村人口生存状态之间关系的研究空白,且研究结论支持了农民创业显著正向影响中国农村贫困这一假设,从而能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为消除贫困,本研究向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出政策建议,其中包括:政府在扶贫过程中应着眼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贫困地区农民创业的蓬勃发展;政府应关注私人组织和志愿者在协助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技术、职业培训、以及医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在于正确地提出了通过农民创业这一自下而上的方法能够有效解决调研地区的农村贫困问题。与通常使用的自上而下的扶贫方式相比,该方式强调通过创业提升贫困人口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地缓解贫困。就这一点而言,本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模型,为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通过农民创业缓解农村贫困问题提供了方向。当贫困人口获得权利和自由时,他们能够有效地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等。因此,为实现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战略目标,应以农民创业这一扶贫方式取代那些扶贫效果较差的失业补贴、失业保险以及低保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