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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动力蓄电池梯次回收利用遂成为闭环供应链中的热点和难点。另一方面,具有公平偏好行为的企业在做决策时不仅关注自身的利润,还会将自身利润与其他企业的利润进行比较得到公平偏好效用,从而根据公平偏好效用进行决策,这类行为偏好问题加大了供应链成员决策的难度和复杂度。大数据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企业对消费市场需求的信息预测也成为企业决策时关注的重点方向。本文在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中首先分析新能源电池制造商(以下简称电池制造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对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以下简称汽车制造商)和电池回收商(以下简称回收商)决策及效用的影响;然后进一步考虑汽车制造商对消费市场需求信息的预测和信息分享决策;另外为电池制造商设计成本分担-利润共享契约协调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中企业的合作;最后引入政府角色,探讨了成本补贴政策对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中节点企业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1)电池制造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增加了自身的效用;批发价、零售价、回收率、汽车制造商效用和回收商效用随着电池制造商公平偏好程度的增加而减少,随着绿色创新技术成本投入的增加而增加;绿色创新技术有利于提高电池制造商的效用。(2)当预测的市场需求量高于一级消费市场确定性的需求量时,电池制造商效用、汽车制造商效用、回收商效用和回收率都随着信息精确度的增加而提高;但是汽车制造商信息分享减少了自身的效用,因此汽车制造商不愿意在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中分享预测信息。(3)电池制造商积极与汽车制造商签订并执行成本分担-利润共享契约,由于承担绿色创新成本将得到同比例的共享利润,因此汽车制造商希望承担所有绿色创新成本,但是电池制造商不会将所有绿色创新成本分担给汽车制造商;成本分担-利润共享契约促进了汽车制造商和电池制造商研发绿色创新技术,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汽车制造商承担的绿色创新成本越多,回收商的效用越大。(4)成本补贴政策有效:政府增加对回收商的回收成本补贴比增加对电池制造商的生产成本补贴更有利于提高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成员的效用、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效用;成本补贴政策缓解了电池制造商的公平偏好程度,但是没有激励汽车制造商分享预测信息。综上所述,电池制造商的绿色创新技术提高了回收商的回收率;电池制造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增加了自身效用,但是减少了汽车制造商和回收商的效用。汽车制造商信息分享减少了自身效用,所以他不会主动与其他成员分享预测信息。而成本补贴政策可以缓和电池制造商公平偏好程度的增加;政府对回收商给予更多补贴可以更好地提高社会效用,更有利于动力蓄电池闭环供应链的发展。该论文有图26幅,表4个,参考文献10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