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在理论上似乎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但是在实际中,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在全球范围内,虽然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方的多目标性,不同价值取向的参与方使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变得复杂化,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个人投资者,在获取信息和开展交易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他们的利益未得到公正有效的保护,丧失了投资信心和热情,就会撤离资本市场。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看,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我国是一个投资者结构有着不同于成熟市场的特征,一方面,我国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新兴证券市场。目前,在我国个人投资者占99%以上,其中投资金额在10万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72%,这样一个投资者结构中,投资者非理性特征尤其突出。另一方面,是国有股权的主导地位。国有股权过于集中使得对大股东和经理人的有效约束难以形成,而市场分割,进一步消除了大股东股权在公开市场流动的可能性,并使原本应由市场选择决定的公司治理问题演变为投资者与政府、个人中小投资者与大股东以及投资者与经理人之间异常复杂的多元博弈关系。因此,在中国,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更加突出。 但是长期以来,对个人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研究,多半集中于资本市场的监管方面,极少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近年来,人们开始注意到公司治理结构与投资者保护的关联,但一般只是归结于某一个参与方,例如大股东方面。实际上,投资者保护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决非仅仅牵涉某一个方面,而是广泛得多。本文试图从公司治理多方参与者行为分析入手,对投资者保护问题作一系统研究。 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方行为与投资者权益之间的关系是公司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公司治理结构参与主体为对象,以博弈研究为主要方法,分析在既定的市场结构下,公司参与方行为的形成机制和运行特点,找出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方行为与个人投资者权益的内在关联。 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回顾(第一、二章),对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有关理论,进行梳理;第二部分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方及其行为对个人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第三、四、五、六章),在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参与主体的演进与个人投资者地位的变化的基础上,对公司经理行为、控股股东行为和董事会行为对个人投资者利益的影响,进行研究;第三部分介绍了一些国家和地区投资者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第七章),以期得到启示和借鉴:第四部分,讨论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方行为特点和对中国个人投资者保护的思考(第八、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