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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先生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显示了他的远见卓识,至今都对我国的教育具有指导意义,而他的美育思想却被其丰硕教育成果淹没,几乎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关于审美教育独特的见解,细读陶行知先生的美育理论,对我们当下的美育理论和实践仍具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那些致力于美育事业的众多教育工作者来讲,陶先生的美育思想犹如瑰宝。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绪论。分析当前陶行知研究状况,说明研究陶行知美育思想的原因并从中寻找本文研究的突破口。第二部分,陶行知美育目的观——“真善美合一”。所谓“真”,一是对知识,真理的追求,二是做真人;“善”,指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陶行知行认为道德是做人之根本,具体表现为“智仁勇合一”,“智”即智慧,“仁”是各种德行的统称,仁者爱人,其最终目的指向爱,也就是陶行知说的“爱满天下”;“勇”则表现为实践道德行为的能力,它是一种自觉的、高层次的道德之勇,一种为捍卫道德准则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精神。“美”的价值在于真与善的统一。陶行知认为真善美三者不可分割,美育是创造“真善美合一”的人格,而实现“真善美合一”的途径就是生活。第三部分,陶行知美育课程观——“知情意合一”。长久以来美育更多的被当成情感教育,重视其在促进人感性思维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人类的另一种思维方式——理性思维,几乎被排除在美育之外,针对这种状况,陶行知提出了“知情意合一”的美育观念,知的教育是引起儿童的社会兴趣与行动的意志,情育是调节并启发儿童追求真理的感情,调节感情的方法也是知的教育,养成追求真理的感情也是意志教育。所以“知情意”是整体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美育既是情感教育,又是知识教育和意志教育,美育具有启发理智感,培养道德感,发展智力的功能。美育是“知情意合一”的教育。第四部分,陶行知美育实施观——“教学做合一”。教、学、做以“教”为中心,教就是学,学就是做,做就是教,对事说是做,对自己来说是学,对别人的影响则是教,教学做同时发生,同时起作用,教学做应该且必须合一。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的美育实施观具体表现如下:其一,实施艺术之教育。通过绘画、音乐、戏剧、舞蹈等形式增强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表演能力。其二,创造艺术之环境。首先是自然环境美对于人的熏陶作用,他提出校址选择应具备四要素:雄壮、美丽、阔大、富于历史。其次是社会环境美,要以美术之精神改造社会,通过劳动创造美。其三,培养儿童的创造力,陶行知认为美育的目标既然是培养“真善美的活人”,那么激发儿童的创造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就如何培养儿童的创造力他提出“六大解放”:解放儿童的眼睛、解放儿童的头脑、解放儿童的双手、解放儿童的嘴、解放儿童的空间、解放儿童的时间;“三个需要”:需要充分的营养,需要培养习惯,需要因材施教。第五部分,陶行知美育思想的基本特点:和谐共生、综合建构、全息呈现。和谐共生强调无论是真善美、知情意还是教学做都必须合一,共同起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缺其一都会导致人的片面发展。综合建构是针对美育课程设置而言的,课程设置要兼顾知、情、意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在实施美育时也要以“教学做合一”为指导原则。全息呈现指的是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包含着相同的信息,也就是说真包含善,包含美;美也包含真与善;美育既是知的教育又是意志教育;教学做只是一件事,在做上教,在做上学。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学的是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