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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之源,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服务于司法活动的准司法活动,公平和正义也是司法鉴定首要追求的价值理念。司法鉴定结论在诉讼证据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属证明力很强的一种法定证据。同时,伴随着我国的司法庭审制度和诉讼制度的改革,这些改革导致了司法鉴定的在诉讼地位上得到提升。但是,我国的由于长期以来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规范相对来说比较欠缺,司法鉴定存在着管理体制混乱、鉴定机构设置无序、鉴定人水平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基于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开始。2006年10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近日正式宣告成立,以指导我国的司法鉴定的各项工作。
司法鉴定分为十三个类别: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和会计司法鉴定等。其中前三个类别的司法鉴定被称为司法鉴定的三大类。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中,很多管理条例、法规等都是仅仅把三大类司法鉴定作为管理对象,而把包括会计司法鉴定的其他司法鉴定类别排除在外。如《决定》第2条:“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会计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缺位成为了会计司法鉴定发展的瓶颈。而且,司法鉴定改革后,对于会计司法鉴定的管理也是简单的参照其他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没有考虑会计司法鉴定的自身的特点。
本文从会计司法鉴定的概念属性入手,充分考虑会计司法鉴定的概念特点、要素、属性等问题,充分考虑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在参考国内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发展历史和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应我国现阶段特点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阐述了建立以司法部门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观点。并从会计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机制、会计司法鉴定自然人认定机制、会计司法鉴定程序的运行机制分析了其运行机制。
另外,会计司法鉴定在很多时候,容易被混淆成司法会计鉴定,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对于会计司法鉴定和司法会计鉴定进行了比较分析,澄清了会计司法鉴定的司法会计鉴定的概念区别。
本文的研究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主要对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对于论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简单性介绍。
第二章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理论属性总结论述了关于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基础理论,为以后提出适应会计司法鉴定属性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提供了理论铺垫。在这个部分,首先阐述了笔者的观点:“司法会计鉴定”和“会计司法鉴定”其实是一种历史性的混同的观点,进而,提出了会计司法鉴定的各个概念要素,从而明确了会计司法鉴定称谓的科学性。其次在总结了司法鉴定属性的基础上界定了会计司法鉴定的属性。最后分析了在会计司法鉴定活动具体三个程序中应该遵循的相关原则。第二章的理论分析中,特别突出了会计司法鉴定和会计司法鉴定概念上、属性上等各方面的区别,这也是因为很多人将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这也是整个论文的贡献之一。
第三章分析了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模式的发展。首先总结分析了国际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和国外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特点、发展趋势。其次分析了中国司法体制对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重要影响。再次分析了中国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发展现状,包括了中国会计司法鉴定的改革背景、改革必要性和改革现状。最后提出了我国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模式的构建,阐述了建立以司法部门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在第三章的分析中,注重分析了司法体制对于会计司法鉴定的重要影响,因为诉讼模式由超国家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转变,诉讼结构由以侦查为中心的流水作业方式向以审判为中心的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转变,审判方式由法官的纠问式审判向控辩式审判转变,这些改变直接导致了司法鉴定的在诉讼地位上得到提升。
第四章提出了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模式的选择——建立以司法部门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在分析中国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现状的基础上,在考虑会计司法鉴定属性等理论问题和现阶段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后,站在会计司法鉴定特点的角度上,提出了建立以司法部门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因为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是管理主体对于管理客体的管理制度进行体制化后的结果,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是一种行政权应用的体制,所以。本章的写作中注重了和行政学的相关理论的关联。同时,更是突出考虑了会计司法鉴定的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建立以司法部门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
第五章阐述了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运行机制,具体包括了会计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机制、会计司法鉴定自然人管理机制、会计司法鉴定程序的运行机制,从而解决了本文提出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框架与实务的对接。
纵观全文,整个文章的写作中,笔者深感法学相关功底的不足,会计司法鉴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对于会计司法鉴定的写作要有会计学和法学的双重功底,尽管笔者在写作过程中努力学习了一些法学的相关内容,但仍感不足。另外,会计司法鉴定体制的研究是理论和实务并重的研究,笔者并未参与过会计司法鉴定的活动,尽管与司法鉴定管理中心的一些人士交换过意见,并了解了一些情况,但碍于现在的各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进度不一,各省的实务状况不尽一致,笔者的实务基础不足在写作中有所显露。
本文的主要贡献表现为:首先,本文对于会计司法鉴定概念属性等研究对于会计司法鉴定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开拓性的研究;其次,对于正在进行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提出了先具体再整体的研究思路,即:先进行各个具体类别司法鉴定体制的研究和实务探索,在进行整体上的整合改革思路;最后,提出了适应现阶段司法体制背景,从会计司法鉴定特殊性观点出发的会计司法鉴定体制,并对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