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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诞生于20世纪的美国,在西方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长期激励机制,在提高企业价值、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国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股权激励能够整合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代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分离的矛盾,通过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确保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股权激励能否发挥作用就体现在能否提高企业的绩效。国内针对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大多是在2005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做出的,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新的研究作为指导。本文将在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对国有上市公司这类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特殊市场主体的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进行研究。在对比分析了国内外相关理论与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界定了股权激励相关概念,阐述了股权激励的涵义、特点、作用原理,分析了股权激励协调现代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关系的作用,介绍了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制度基础,回顾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通过统计方法进一步分析目前我国股权激励所采用的主要模式以及现状,选取2005年至2007年间实施股权激励的39家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通过SPSS16.0统计软件,运用因子分析、曲线估计、回归分析等计量经济学方法考察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再运用均值检验方法,检验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企业绩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绩效是否存在差异。通过上述研究得出结论:(1)采用了Linear、Quadratic Cubic三种函数,建立了四个模型分别进行回归,发现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基本不相关,进一步区间检验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与企业绩效不存在区间效应。(2)对实施股权激励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企业绩效进行横向比较,发现两者的企业绩效不存在明显差异。(3)对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企业绩效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股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不是股权激励无效的主要原因。通过实证结论,分析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基本上无效的原因,主要有:管理层持股比例低,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以及缺乏竞争导致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即推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要从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加以改进。外部环境建设包括: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培养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健全股权激励实施的法律法规,推进股权激励的发展。企业内部因素包括:构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加强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薪酬委员会等;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地理位置以及企业自身特点确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水平及适合的被激励对象;选择合理的企业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价国有上市公司经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