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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面积广阔,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目前部分草原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沙化现象。草原的沙化给牧民的生存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草原沙化的治理刻不容缓。草原沙化治理并不只是技术层面草种的改良和畜牧业的升级,更是关系到牧民的生计、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双重影响,黄河玛曲段沿岸草原以及牧民草场沙化现象日益严峻。本文依据草原沙化的成因的划分比较原则,对各种草原沙化治理模式进行整体上的分类,然后结合调研数据,运用不同的数量模型对不同的沙化治理模式进行深入分析,说明不同治理模式之间存在的差异,为改善草原沙化治理效率提供一定借鉴。通过本文的分析,主要得出的结论如下:第一,草原沙化治理虽然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的特性,但是需要客观的看待政府在治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政府是解决草原沙化问题的主导力量,具有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优势。但是牧民作为草场的承包经营者,对于草原沙化治理自身具有一定的积极性和参与意愿。发挥牧民在草原沙化治理中的积极性可以提高草原沙化治理效率。第二,通过基于自然因素的草原沙化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可知,政府和牧户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具有更高的治理效率,其根本原因在于草畜承包到户以后,草场是牧户个人承包经营,产权结构发生变化。第三,通过基于人为因素的草原沙化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可知,造成草场沙化的人为因素多样。通过对超载放牧问题的分析可知,现有的治理模式在不同的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相互之间不可替代,超载放牧问题的解决应当两种治理模式相结合。结合调研数据对草场利用方式的分析可知,联户的草场沙化程度要小于单户。基于以上研究,本文认为在今后的草原沙化治理中应当积极发挥牧民的积极性,构建政府和牧民共参与的草原沙化治理模式。在推行草原生态奖补机制时应当加强监督,注重牧户的差异性,支持牧户联户经营,以提高草原沙化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