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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及逐步贯彻实施,反映了党和国家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契机。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事业也必须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实现依法治体。我国自《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体育法制建设也进入了新阶段,体育队伍的法制意识、体育立法、体育执法和执法检查、执法队伍建设等,都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迄今为止,尚未见有关对大学生体育法规认知的研究报道。所以,可以说这一研究是体育法学领域里一个新的课题。对大学生体育法规的认知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其认知体育法规的内容体系与主要特征,为体育事业在依法治国方略下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提供体育法治教育素材,实现依法治体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以广东、湖南和湖北三省的12所高校的全日制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以体育法规对大学生的影响或作用为研究内容,对所得数据使用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体育法规的内容进行分类调查研究大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的内容体系,通过因子分析,揭示大学生认知体育法规的时间特征、空间特征和行为特征。研究结果表明,大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从时间上看,体育法规颁布的先后与大学生接受体育法规的迟早相关。从大学生认知体育法规的空间特征上看,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保障权成为大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的兴奋点;服从体育管理者指令成为大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的逆反点;受体育教育权是大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的盲点;承担体育道德责任成为大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的误点。从大学生认知体育法规的行为特征看,大学生对践行体育保障义务的自觉性的认知缺乏;大学生对维护体育公德的自律性的认知较好;大学生对保护体育选择权的自卫性的认知淡薄;大学生对掌握体育法规知识的自豪性的认知不足。针对以上结果,本研究从强化操作性体育法规指导,强化过程性体育法规渗透,强化课程性体育法规灌输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培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