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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集中体现。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国有垄断企业又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承载着宪法经济体制的根本使命,主要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公共产品。国有企业通过其经营积累、创造社会公共福利与转移支付的物质基础,并担负着实现社会公平的独特功能。国有垄断企业是通过国家法律直接规定从事垄断性资源与行业、产品经营的特殊国有企业,由于其独特的市场优势地位,其利润规模十分可观,在国有企业总利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问题是我国近年来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由于国有垄断企业利润直接关系到公共积累规模、消费者福利状况以及社会物价水平,并由于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在企业内部经营者即员工中的分配,直接影响到社会分配公平状况。因此,国有垄断企业利润的获取与分配问题应纳入到法律的规制范畴。本文的研究正是立足于国有垄断企业利润这一特殊的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场景,剖析国有垄断企业利润的形成机理,直面国有垄断企业利润获取与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寻求相应的法律规制对策。本文的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入手,详细阐明国有企业在中国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负责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补给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资金及协调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存在不容质疑,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不容撼动。国有企业利润具有公共法律本质。一是国有企业利润体现公共资本的市场盈利能力,二是国有企业利润主要用于补偿公共福利的缺失。
第二章以微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为基础,结合国有垄断企业的特殊情况,逐步揭示国有垄断企业是如何利用其国家资源和垄断地位实现获利的过程。政府通过市场准入、税收以及最高限价等制度规制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规制的效果却难免差强人意,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问题。
第三章国有垄断企业利润获取中存在对消费者福利的挤占问题,主要表现为垄断市场中对消费者福利的初次挤占,以及在政府规制下对消费者福利的挤占加剧。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引发的社会不公主要体现在市场经营主体间、国家与国有垄断企业间及国有垄断企业内部成员间等三方面。
第四章国有垄断企业利润的规制可以从规范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干预国有垄断企业营业目的及干预国有垄断企业的产品定价。其中,制定合理的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是重点,但必须辅之以对营业目的和产品定价等相关机制的改进,方能达到最优的规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