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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当代体育竞技运动,如何从立法层面上控制兴奋剂的滥用,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正义,成为了国际体育法重点研究的课题。兴奋剂的出现是国际体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热点问题,对反兴奋剂的立法问题研究也是国际体育法发展道路上的重中之重。本研究为反兴奋剂的处罚与运动员权利保护两者关系寻求一种平衡。过去反兴奋剂立法均以“重处罚,轻救济”的理念为主,割裂了处罚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强调反兴奋剂立法中处罚与保护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重要关系,以此为切入点,完善反兴奋剂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有关国际体育中兴奋剂问题的产生及其立法规制。本章首先分析了兴奋剂的产生及其服用的危害性,进而研究了国内外反兴奋剂立法的发展,包括了国际组织以及个别具有代表性国家的立法,如意大利、美国、俄罗斯等。并在最后一节中,引出了反兴奋剂立法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反兴奋剂立法中的处罚制度。本章涉及世界反兴奋剂处罚制度中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认定与处罚标准、禁用清单溯及力与追诉时效的问题。第三章主要探讨了反兴奋剂立法中运动员权利保障。本章通过强调运动员在处罚过程中所应具有的基本权利,明确运动员权利救济的途径、扩大权利保障主体,以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利。本文的第四章将针对上文论及的处罚与保护问题,重新审视过去“重处罚,轻救济”的立法理念,研究如何协调我国反兴奋剂立法与国际立法的冲突,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兴奋剂立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