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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其性质是生产、经营和流通商品和劳务。谋取经济利益是企业的本质特征,国民财富的主要来源的就是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实现安徽科技强省的重大目标,关键在于创新的主体——企业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其中上市公司是首先需要关注的群体,它们是体现安徽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上市公司按规范要求的信息发布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对安徽省创新发展都会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 文章以安徽省3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横纵对比安徽省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近况进行了分析,并运用综合评价方法——云重心评价法对其进行了详细研究,对提升安徽省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文章梳理学者对持续创新涵义的研究,然后根据学术界对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评价的相关研究,对国内外持续创新能力评价研究进行总结评价,并对持续创新能力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概述。 其次,介绍和比较了持续创新能力评价的主要指标体系及主要研究方法,并重点介绍了文章评价安徽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综合研究方法——云重心评价法;根据评价指标构建的原则及方法,构建了包括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安徽省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分析了安徽省上市公司的总体现状,确定采用云重心评价法对安徽省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进行实证分析,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安徽省39家上市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进行排名。 最后,根据安徽省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安徽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现状,文章认为安徽省各上市公司应在强化管理者在企业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保证企业创新资源的有效投入和优化创新过程的管理三方面提高安徽上市公司持续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