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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人的印象中,家族企业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形式,用家族的规则来管理企业也是一种落伍的管理方法。但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大量顽强地生存和发展着。据克林盖尔西克等人的研究,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由家族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至80%之间。而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涌起家庭经营的浪潮,致使在改革开放前已经绝迹的家族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在现代人的印象中,就不再视家族企业只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形式,用家族的规则来管理企业也只是一种落伍的管理方法。现实的问题,必然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围绕着有关家族企业展开了一系列的探讨,分别涉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等学科,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以行政管理为视域,以“政府职能与家族企业”为抓手的,还不是很多,基于此选取“我国家族企业发展政府三位制因探究及其对策”为立论,着重探讨在家族企业繁衍的外部性方面政府的作用,怎样做到政府与家族企业的良性互动。鉴于此,本文思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选题动机”、“研究价值”、“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等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加以论述,为正文的展开做好准备工作。第二部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从“政府的认同”、“政府的扶持”和“政府的导向”等三个方面,具体探讨“政府对家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充分肯定政府对家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从政府的“职能缺位”“职能错位”和“职能越位”等三方面,采用描述、分析和归纳的方法梳理政府“影响家族企业发展三位制因”。第四部分,针对当前政府在职能方面所存在的影响家族企业发展“三位制因”,从“营造有利于家族企业发展的和谐氛围”、“加强政府对家族企业发展的实施力度”和“落实政府对家族企业作为的监督”等三个主要方面,为构建政府和家族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使政府在家族企业的发展中,尤其迎接加入WTO的挑战上,怎样更好地恰如其分的作为,履行好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在“三位”制因的治理中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