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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在美国文学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他深受美国人民爱戴,是美国文化的象征,被誉为美国的“民族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深深地植根于新英格兰文化之中,大多以新英格兰的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为背景,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以往,对于对弗罗斯特诗歌的研究局限于对主题思想,写作手法,自然观的解析,以及对比研究,而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深层文化根源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系统研究。本文从分析弗罗斯特诗歌主题及风格入手,深入挖掘弗罗斯特诗歌的思想来源,揭示新英格兰文化对诗人的影响。作为一位生活在世纪之交的诗人,弗罗斯特亦诗亦农,他目睹了农业的衰退和工业化的入侵,他在经历传统价值观的崩溃所带来的震荡的同时冷静地观察并思考着人类的命运和生命的价值,终生不懈地探索着艺术形式的继承与创新,探索着传统形式与现代内容的关系。弗罗斯特曾经说过“没有地域性就无所谓普遍性”。他的诗歌立足新英格兰,意义却是世界性的。同样处于世纪之交,同样面临着现代化的挑战,对于我们来说研究弗罗斯特的诗歌就具有丰富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阐释弗罗斯特诗歌的艺术特色,进一步剖析其文化渊源。文章由导论、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导论在概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成果的基础上,阐明论文选题及其意义。第二部分是正文,由三章组成:第一章阐明弗罗斯特诗歌的主题。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索以及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构成了弗罗斯特诗歌的主题。弗罗斯特诗歌塑造了完整的自然,呈现出成熟的人与自然相处的模式。纵观其诗,人与自然的交流主要发生在三个层面:自然的美丽,人类的爱,以及自然与人类劳动的结合。他的自然诗能引起人的共鸣,激发人对自然的爱,并延伸到对生命的爱。弗罗斯特的诗歌从描写自然出发,却不局限于自然,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对生命意义的深思。弗罗斯特认为人生短暂,人们应当珍视生命,承担责任,实现人生价值。第二章从自然景色特点、人物特点及语言运用三方面论述弗罗斯特诗歌的特色。弗罗斯特许多诗歌都是关于大自然和乡村风俗人情的。他诗歌中的众多意象都是来自新英格兰的自然之中。普通且勤劳的农民是他诗歌不变的主人公。他偏爱用朴素的口语化的新英格兰语言,表达自己的体验感受和对现实世界的看法。弗罗斯特诗歌的最大魅力在于它貌似自然、直接、简单的形式却蕴涵着深邃的内容。在追求诗歌创作艺术中这种简单深邃的“隐秘性”为弗罗斯特筑起了一座在美国诗歌史上风格瑰异的艺术大厦。第三章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文化渊源。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深受新英格兰文化的影响。本章从三方面加以论述:清教思想的影响,超验主义的影响,自然观的影响。新英格兰清教文化对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有着深刻的影响。他的诗歌中表现的人应该承担应尽的职责,严格要求自我,珍视生命,辛勤劳作,实现自我救赎的观点与清教主义提倡的思想如出一辙。超验主义对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影响也极为明显。超验主义宣扬诗歌是世界和精神的载体和象征,每个普通人都具有潜能和天赋。这些思想都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得以体现。此外,弗罗斯特还深受爱默生自然观的影响,诗歌当中对自然进行了爱默生式的精神化的处理,让读者在阅读其自然诗歌时认识到自然和宇宙的法则和规律。弗罗斯特并不局限于对爱默生自然观的继承,在他笔下,自然不是只有真善美得一面,也有阴暗残酷的一面,从而表现出较为成熟的自然观。第三部分是结论,总结弗罗斯特诗歌创作对美国文化本土化发展的促进及影响,并揭示其当代意义。弗罗斯特诗歌表现了美国的民族精神,是美国本土文化的代表。弗罗斯特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切,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对当代人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