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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相比之下更为重要。我国的矿产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是人均占有水平低,而且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对矿产的需求量大,供求存在矛盾。因此,矿产资源的合理节约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仅是国家对使用国有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合理节约使用国有矿产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与建国初相比有很大的进步,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待于更进一步的完善,以适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研究矿业税费问题,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从而使国家有效实施矿产资源管理,促使矿山企业更加珍惜与合理利用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及我国矿产资源的储量状况和供需形势,并通过相关税制理论及我国矿业税费的历史沿革,阐述了我国矿业税费制度的现状,并在比较我国矿业税费制度与国外主要矿业国家税费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的因素,指出我国可通过借鉴国外税费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并在结合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矿产资源权利金制度;
2、明确解释矿业权价款的内涵;
3、通过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所得税征收办法等措施,来降低矿业企业普遍存在的税负过重问题,以提高矿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4、开征环境资源税,加强矿业企业的环保意识;
5、完善我国矿产资源财产权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