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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种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使得该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达地区居民的医疗需求,亟需一种更先进、更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与之相适应。昆山市政府根据本市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需求,对先前实行的医疗制度加以改善,创建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论文以昆山为例,综合运用了访谈、实地考察、调查问卷和收集二手资料等方法对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了分析。运用正义理论论证了人人享有一份医疗保险的合理性;运用公共物品理论论证了提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的责任;运用医疗保险学的相关理论说明了制度的运行必须按照“大数法则”,减少人们的“逆向选择”才具有科学性;运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说明了制度实施是有成本的,并且制度的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均衡。在总结昆山模式经验的同时,也提出了该制度在设计上的一些不足。并将该制度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比较,得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应该促使两种制度逐步结合以满足人们医疗保险需求的结论。最后,文章从明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制理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以及发展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三个方面为发达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相应的对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