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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对当今世界方方面面的影响已经超过了其他任何科技,它的发展在给世界带来叹为观止的改变之外,也为世界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20世界末,各国努力促进信息技术的发展,然而,一些有着高科技技能的不法之徒也在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犯罪行为,故世界各国基于自身的国情,总结国内的犯罪情况及其他国家的犯罪惩处经验,综合考虑信息技术发展的前瞻性,纷纷制定了既不妨碍信息技术发展、又有利于阻止犯罪和对犯罪进行合理的惩罚的法律。印度是最早制定信息技术法的十二个国家之一。为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承认电子信息在各个应用领域中的法律效力、能够合理的预防和惩处信息技术犯罪、规范信息技术发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设立及权利义务,印度国会于2000年制定了《信息技术法案》,又分别于2008年和2011年对此法案进行了修订,分别称为2008年《信息技术法案(修正案)》和2011年《信息技术法规》,其中2011年的《信息技术法规》共包含了四个独立法规,分别为《2011年信息技术(合理的安全操作流程及敏感的私人数据和信息)法规》、《2011年信息技术(中介机构操作指南)法规》、《2011年信息技术(网吧操作指南)法规》、《2011年信息技术(公共服务电子化)法规》。。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印度《信息技术法案》及其两次修正案进行探讨。首先,本文对2000年《信息技术法案》的制定背景和2008年、2011年的修订背景进行了介绍,意在探讨印度制定此法案的原因和目的。其次,本文对此法案及其修正的案的内容进行了陈述,对三次修订中内容的变更及其变更原因做了简要分析,初步归纳出印度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法。再次,本文就印度所制定的《信息技术法案》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总结,也指出了其某些不足,论述了此法案对我国在信息技术方面的立法可以借鉴的经验,这也正是这篇文章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