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法制化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11次 | 上传用户:haojian198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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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迁,带来了政府施政手段的变化,政府的管制方式日益呈现出民主化、多样性的特征,行政强制的权威和色彩逐渐淡化,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失效双重缺陷的一种有效补救方法,被经常、广泛地运用于各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行政奖励作为政府促进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率而采取的积极行政措施,适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体现出激励、平等、合作、共赢的现代行政法人文精神和时代理念,具有其他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和优越性,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方向。 随着行政行为的内容逐渐增多,行政行为的理念和方式不断更新和行政行为实践日益深化,迫切需要对行政奖励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予以研究、梳理和改进、完善。因此,对行政奖励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既有助于丰富和充实政府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公共行政水平和效率,实现公益与私益双赢的目标,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同时也是行政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较系统地对行政奖励概念、行政奖励行为、行政奖励制度进行研究,在反思传统行政奖励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现代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引下,应当更加注重行政奖励事前的激励功能和引导作用,以充分调动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和引导资源合理流动。由于现行行政奖励制度存在诸多不足,行政奖励作用的优化必须依赖于行政奖励制度的规范化,本文力求通过对行政奖励基本问题的研究,规范行政奖励秩序。本文以行政奖励概念、特性、法律关系的正确理论定位为研究起点,探寻行政奖励的运行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和经验支持,最终将行政奖励的运行机制(包括奖励体系、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程序及救济诸要素)纳入行政法制的调整范围,推进行政奖励的制度化、法治化进程,使行政奖励更好地发挥其灵活性和优越性。 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共五万余字。 在绪论中,笔者对我国行政奖励的现状进行了检讨和反思,指出现行行政奖励制度无论是在观念、法律依据,还是在实施上都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这些不足的存在严重影响行政奖励功能的发挥,必须对行政奖励进行规范和完善。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 第一部分:行政奖励概述。任何一个选题,如果基本问题尚未理清,就无法开展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学界对行政奖励研究虽早在我国行政法学恢复初期就已开始,但是囿于多方面原因,研究一直停留在表层,对行政奖励的诸多基本问题尚未形成较为成熟和统一的理论。因此,笔者选择行政奖励的概念、特性和法律关系作为行政奖励法制化研究的开始,通过分析,对行政奖励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明确了行政奖励的特性和法律关系,使行政奖励的基本理论更加契合于实践需要,也为进一步的研究明确了方向。 第二部分:行政奖励理论基础探究。理论来源于实践,并应当能指导实践的进一步开展。行政奖励的特性和法律关系方面的特质决定了其必然将在现代行政中“粉墨登场”,并成为行政主体充分利用行政相对人资源、最大限度调动行政相对人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行政奖励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制方式要得到广泛认可并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有强大的理论支持,要实现行政奖励的有序化和规范化,也离不开对其理论根源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通过这一部分的研究,笔者从行政奖励的法理依据、行政法基础、行政学依据以及人性前提四个方面入手,对行政奖励的理论基础做出了多维解析,明确了行政奖励勃兴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第三部分:行政奖励的运行机制之重塑。尽管目前行政奖励在事实上为行政主体实现某些可欲的行政目标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是,不符合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的行政奖励必须被改写和修正,出于某些权宜性考虑而将它们正当化的做法是危险的,因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更取决于制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但行政奖励的法制化并不是要给每一个行政奖励行为寻找明确的法条依据,而应当充分考虑行政奖励的特性。循着上述思路,笔者从行政奖励体系的完善、范围限定、权利义务配置、程序制约和救济制度优化五个方面对行政奖励的运行机制进行论证和制度构想,提出了重塑行政奖励运行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行政奖励的法制化过程,即是行政奖励的效能不断得到优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行政相对人的受奖权利得到更加完善保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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