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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项事业取得了蓬勃发展和举世瞩目的成绩。同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变迁和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各种矛盾和冲突也频繁发生,尤其是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成为各类社会纠纷矛盾中最为激烈的一类。这样的事件在解决过程中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上访、闹访、缠访、群体访事件,成为社会管理工作的热点和难点,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很大的隐患和阻碍。2008年甘肃陇南发生的大规模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最后演变成了冲击党委政府的恶性案件,惊动全国。2011年《法治蓝皮书No.9(2011)》和2013年《社会蓝皮书》分别显示,从对我国农村农民土地权益现状调查来看,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在基层上访案件、诉讼案件中占到了较大的比重。如何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的一般规律,探索群体性事件解决的司法模型和法制机制;如何注重立法的顶层设计,增强依法处置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如何通过司法途径把矛盾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社会发展持续稳定,是深化体制改革和完善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重大课题。在这样的背景和前提下,本文在通过学习、研究并借鉴和考察借鉴和谐社会、信访制度、行政诉讼等领域最新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的方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社会冲突理论为理论基础,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背景,以为有效解决基层征地拆迁提供科学的法律参考模型为目标,以酒泉市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为研究视角,以农村拆迁征地矛盾的现状、特征为研究起点,首先对酒泉市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的现状以及基本的特点进行调查研究,然后从法律主体层面、司法方式层面和法律冲突的立法层面对酒泉市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的成因进行详尽的分析,并就酒泉市已经处置解决的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案例的司法境况进行了评鉴,提出了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从建立法治思维模式、完善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健全司法救济方式等方面探讨依法处置地方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相关对策,以期为农村工作的处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