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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突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谐社会是良性运行的社会,是公平正义、稳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政府绩效评估而言,和谐社会的背景赋予了绩效评估的深层内涵和价值导向。始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发展,已日臻完善。作为一种管理的实用工具,它在评价政府行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绩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化进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建设和政府绩效评估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政府绩效评估的开展有必要按照和谐社会的内涵本质来进行。
文章首先从和谐社会建设背景出发,以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为比较视角,运用文献综述法,定性定量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深入分析了国内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过程和模式演变。其次文章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典型发达国家与国内绩效评估实践的深入分析,从纵向角度加以综合研究,指出当前国内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创新过程中存在的绩效评估功利化和效率性,缺少公众参与与指标权重分布不合理的现象。随后,从横向角度对国外和国内不同历史阶段的绩效考评演变进行了比较分析,尤其是对国内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典型模式的对比分析,突出地方政府在改革开放前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建立期间以及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等不同阶段的绩效评估模式的演变发展,探寻地方政府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所应该建立的和谐、公平、符合公众需求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和谐型绩效评估模式。
文章的最后通过H市的个案验证,对其自创立绩效评估以来所进行的模式演变加以细致梳理,得出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本质内涵要求的和谐型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其中应该突出公平、公正、可持续性和符合公众需求,着重强调绩效考评指标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