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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各类生态系统都以土地作为载体,同时,土地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的生产要素,所以,土地用途或者土地利用方式、布局发生变化,土地上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布局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就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规划方案的实施,使得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构和布局发生变化,继而周围的环境随之产生变化,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行带来的环境问题具有长期的、叠加性的特性,所以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过程增加了新的内容,即分析、预测、评估规划造成的环境变化的可能性,将环境保护加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土地的开发、利用活动决策中,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的使用,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到众多行业,在我国已经开展了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测重了开发、利用土地的带来的经济利益,没能意识到规划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没有广泛注重,使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越严重。2003年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施行,此时,第三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也拉开帷幕,要求对市级以上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要评价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行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是新世纪一项崭新的探究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开展,为估价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问题的研究,给出了充裕的样本,本专业领域的人员对这个问题举行了非常多的评价研究[74]。根据其客观现实情况及最新轮的双鸭山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课题,本文主要内容与观点如下:(1)通过对国内、国外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问题评价的研究概况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方向。(2)对评估方案可能带来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环境问题的有关概念的界定,理论基础,及规划环评的重点、方法进行了阐述。(3)用生态系统价值服务法,对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生态环境是否合理进行评价;用GIS叠图法,评估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格局安排的生态环境是否合宜,给使用土地的格局安排带来参考。(4)总结本文研究不足及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