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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半岛作为传统的农耕地区,在实现工业化发展之前,农业的兴衰对其经济、民生都产生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光复后的北半部,在殖民统治时期积累的工业基础被破坏殆尽,农业生产条件亦不容乐观。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来发展农业生产力是考验新政权的重要课题。本文以朝鲜人民民主主义时期劳动党的两项农业改革政策为研究对象,试图认识并了解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朝鲜的农业及经济状况。文章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五个章节,概要如下。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同时对现有的相关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本文的研究范围限定在朝鲜的人民民主主义时期,具体时段为1945年8月朝鲜半岛光复到1961年1月社会主义制度在朝鲜确立。第一章介绍了土地改革前,特别是光复前朝鲜半岛的农业状况以及新政权开展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光复前的农业状况涉及土地所有制关系,农民的经济水平等等,关于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主要交代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鉴于土地改革是朝鲜人民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本文对人民民主主义的理论背景进行了介绍。其次,在光复后不久,北半部的社会主义力量即带领农民开展了“三七制”斗争。从斗争内容上看,这是一次土地改革的预演,为土地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最后,关于土地改革方案的制订,本文着重介绍了朴宪永、金日成各自代表的社会主义力量以及苏联方面的土地改革方案。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土地改革的政策内容、骨干力量、改革成果、历史意义以及决定农民生产利润的农业现物税制度。土地改革法令规定了此次土地改革以无偿没收和无偿分配为基本原则,其目的在于解放农民,消灭剥削。从性质上看,土地改革就是一场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北半部超过一半的耕地被罚没并分给农民,土地改革对北半部农业的发展以及新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三章是关于战争时期农业政策的内容。1950年爆发的朝鲜战争使劳动党的农业政策发生了两次转换。在人民军迅速占领朝鲜半岛南半部地区的同时,农业政策的重心很快也转移到了南半部,党和政府在2个月内即完成了南半部的土地改革。美军仁川登陆之后,由于战局不利,党的视线再次聚焦到了北半部。从1951年开始,朝鲜出现了农业协同化(类似于我国的农业合作化)的萌芽,农业协同化经营逐步代替个体经营成为了新的农业发展方向。战争时期的这一转变在后来甚至成为了整个人民民主主义时期农业政策发展方向的转折点。第四章着重介绍了朝鲜劳动党在战后关于农业恢复和发展的政策。经过战争的破坏,农业协同化经营乃是大势所趋。但党内和学界关于农业协同化经营的合作方式及推广速度仍存在争议,甚至还有继续维持个体经营和小农经济的呼声。在争论与探索中,朝鲜的农业协同化运动在1953年8月逐步展开。第五章是关于朝鲜农业协同化运动的发展过程及其历史评价的内容。农业协同化运动历时5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业协同化运动不仅仅以团结农民、克服物资匮乏为目的,党和政府同时也希望借助农业协同化运动促进农村向社会主义体制进行过渡。在全国的农户都被纳入到农业协同组合(类似于我国的农业合作社)之后,党中央又通过整合,加强了农业协同组合的各项经济和政治职能。1961年朝鲜正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农业协同化运动的历史使命彻底完成。结论部分梳理了全文内容,从理论的角度进行了总结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