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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在我们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首先应当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树立党在国家活动中的威信是中国各项事业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主要依靠党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机制,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前进。可以说,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它对巩固共产党领导人民所取得的胜利成果,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纲领,都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复杂的政治和历史原因,在我国社会调整系统内部,政策与法这两种社会调整系统中两个独立并行的调整机制的关系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中,政策始终据于主导地位。这种以政策调整为主的方式是一种同商品经济的落后相适应的不发达的社会调整方式,这种调整方式已不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我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建设事业中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2002年修改后的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而后,中国共产党在其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党章中的这一要求具体化,明确提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可以看出,在我党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同时,实现党的政策法制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一个有效方法。
本论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这个部分主要是从理论的角度,对政策的含义和作用以及法律和政治、政党、政策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地说明,进而归纳出了党的政策法制化的含义。第二部分从我国国情出发,论证了在我国实现党的政策法制化的必要性,提出了党的政策法制化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法律与党的政策的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方法,是我国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是我国执政党应对加入WTO后带来的对我党执政能力的挑战的必然要求。第三部分从社会现实角度出发,结合实践操作中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谈了几点关于如何实现党的政策法制化的思考,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包括坚持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制定经验,提高党内政策制定者的法学理论素养,实现依法决策;正确理解党的领导的含义,避免立法工作中党、党的政策对法律制定的不良影响,适时地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结合,杜绝以党纪处分代替法律惩罚,保证法律的实施;党监督执法、司法的程序应当制度化。
总的说来,笔者从分析党的政策法制化概念入手,论证了在我国实现党的政策法制化的必要性,通过对现实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和事实进行分析探讨,重点论述了如何在我国协调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实现党的政策法制化,提出了一些对实际工作有所助益的建议,使本论文有了创新之处,也使整个论文写作有了现实意义,望以此能为提高我党的执政水平和我国的依法治国的伟大工程略尽绵薄之力。